海外审查注册商标的途径及流程文件
注册海外商标有两种途径分别为:
1.国际组织注册。利用国际条约进行注册,主要包括马德里、欧共体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和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等四大体系。
2.单一国家注册。基于商标保护的地域性特点,在每个国家单独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
企业可根据产品的重点出口国和商标重点侵犯国选择适合的商标注册体系,我国大部分企业选择马德里商标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各个国家、地区对商标注册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果对境外商标注册不熟悉,可以委托各省贸促会或中国贸促会代为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查询:查询所要注册商标中包含的中文和英文及图形.由我所根据申请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商标已注册在先。
2、查询方式:自愿原则(1)通过商标查询系统免费查询(半个工作日)
3、在国家商标局查询商标档案(1个工作日)
4、整理商标图样、制作申请商标报件。(1个工作日)
注册所需手续:
1、公司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个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要求清晰)。
2、所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JPG格式。
3、选十个产品服务项目。
4、公章(在申请书、委托书、协议书上加盖申请人章戳;个人签字)。
注册所需时间:
1、一个月左右送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受理号码文件。
2、在申请受理后4个月后,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6个月)。
3、通过实质审查,即申请10-12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并寄送申请人。
4、公告之日起3个月后,核准商标注册,颁发正式《商标注册证》。
5、注册全部时间约为13-18个月左右。
6、商标自提出申请后即可正确使用(使用时不要打注册标记R)。
国外商标注册国内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这条是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在我国已经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中,均有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的规定,其实质内容为:以某一个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一成员国为一项商标提出的正式申请为基础,在一定期间内同一申请人可以在其他各成员国申请对该商标的保护,这些在后的申请被认为是与第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商标是注册地保护,在大陆范围内注册就受大陆范围的保护,在香港注册就受香港保护,在国外某个国家注册就受哪个国家保护。
比如说,相同的申请人就同一商标如果首先在美国提出申请,那么他如果在6个月内,就同样的商标又在中国提出申请,享有在美国的申请日